|
|
国务院法制办——旅行社胁迫游客购物最高拟罚50万
旅行社在合同之外安排购物,欺骗胁迫游客购物,旅行社将被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甚至吊销经营许可证。
11月28日,国务院法制办就旅行社条例公开征集意见,近年来旅游市场热点问题将获得规范。
征求意见稿规定,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,应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,必须包含诸如旅游行程的出发地,途经地
和目的地;旅游行程中交通,住宿,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;旅游者应当交纳的旅游费用;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,停
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等13项内容。
对于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,领队擅自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,在合同之外安排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
付费的旅游活动,以及欺骗,胁迫旅游者购物等四类情形,旅行社将被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,造成严重后果
的,旅行社还将被吊销业务经营许可证,导游证,领队证。
对于发生危及游客人身安全的情况,如果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,领队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,将对旅行
社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;造成严重后果的,责令旅行社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,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
证,导游证,领队证。
此外,征求意见稿还规定,旅行社不得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招徕旅游者,并应当一次性收取旅游合同约定的旅游费用。